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
一级学科博士点
0710 生物学 | 0713生态学 | 0834风景园林学 | 0901作物学 |
0902 园艺学 | 0905畜牧学 | 0906兽医学 | 0907林学 |
0909草学 |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注:我校一级学科博士点个数在全国高校排名第78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0710生物学 | 0711生态学 |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34风景园林学 | 0901作物学 |
0902园艺学 |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 0904植物保护 |
0905畜牧学 | 0906兽医学 | 0907林学 |
0908水产 | 0909草学 |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重点学科
级别 | 学科名称 | 备注 |
国家级重点学科 | 090102作物遗传育种 | 全国共评出677个 |
090502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 090602预防兽医学 | 全国共评出217个 |
09050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
四川省重中之重学科 | 090702森林培育 | |
0901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
省重点学科 | 090301土壤学 |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090201果树学 | ||
090900草业科学 |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 ||
090401植物病理学 | ||
071001植物学 | ||
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
083203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 | ||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培育) | ||
090801水产养殖(培育) |
第二部分报考硕士研究生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700余名,专业学位研究生50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一、统考硕士生报考条件
(一)本科生报考条件
1.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条件为: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6门以上合格成绩)或在省级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
1.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④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B.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3)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C.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
D.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E.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
F.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2.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
③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C.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
(3)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7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C.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D.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或省级项目;
E.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3.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取得了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第三部分报考博士研究生
一、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1.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往届、应届毕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2)毕业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毕业二年及以上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历考生,即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充分证明其学术水平已达到报考学科毕业硕士生的同等学术水平,或至少在SCI、SSCI、CSCD、CSSCI、EI等收录期刊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的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条件
1.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且学位课程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同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
2.硕博连读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要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一级学科。
3.在SCI或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直接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4.在EI、CSCD或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三、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上新的台阶,同时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试行从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采取直接攻博方式预选拔博士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师从一流博士生导师。
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推免硕士生申请直博生: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6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6.0分及以上,同时专业必修课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0%。
3.统考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6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二级学科考生排名的前25%。
4.统考硕士生第二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30分及以上(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二级学科考生排名的前15%。
第四部分奖助学金
1、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生。年)
类型 | 等次 | 占学生比例(%)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学业奖学金 | 学校奖助学金 | 导师助学金 | 合计 |
博 士 | 一等 | 14 | 10000 | 7200 | 6000 | 4800 | 28000 |
二等 | 21 | 6000 | 5000 | 25800 | |||
三等 | 35 | 4800 | 4000 | 23600 | |||
四等 | 30 | 4000 | 18800 | ||||
硕士 | 一等 | 8 | 6000 | 6000 | 4000 | 2400 | 18400 |
二等 | 12 | 4800 | 3200 | 16400 | |||
三等 | 20 | 3600 | 2400 | 14400 | |||
四等 | 60 | 2400 | 10800 |
2、国家奖学金:博士30000元/年,硕士20000元/年,2013年有博士生20人,硕士生76人获得。
3、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
4、硕士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博士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特困助学金。
5、优秀学位论文奖: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每篇奖励20000元;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第五部分其它
公派留学
我校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每年选派70余名优秀博/硕士生、本科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7年以来,我校共成功推选200多名公派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如美国哈弗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日本东京大学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就业工作
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5年至今研究生一次就业率超过90%,就业单位包括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自主创业。
注:本简章制作时,学校正在修改相关文件,最终以学校文件为准。
学校地址:
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邮编:611130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2882911
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28-86290956
传真:0835-2882911
网址:http://yz.si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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