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MPAcc与MAud考研复试及调剂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会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及组织
复试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确保招生质量。
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案和政策,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荣生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董晓朝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员:郑洪涛、贾跃华、薛敏
招生复试小组成员:郑洪涛、薛敏、聂兴凯、刘锋、韦婧婧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部认真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在学院主页上对广大考生公布。
2.复试教师、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各类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
3.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政治笔试、外语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五部分,按照“复试命题工作要求”组织复试命题工作。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研究生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
5.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复试时,严格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我院在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见下表)和报考生源,采 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差额复试办法,确定复试最低分数线:会计硕士复试总分215分、英语56分、联考综合能力130分,审计硕士复试总分218分、 英语56分、联考综合能力130分。根据复试分数线,我院会计和审计专业复试名单,参见附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生人数 |
接受推免生人数 |
硕士单考计划 |
硕士农村师资计划 |
硕士强军计划 |
硕士援藏计划 |
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125300 |
会计 |
50 |
1 |
0 |
0 |
0 |
0 |
0 |
025700 |
审计 |
50 |
4 |
0 |
0 |
0 |
0 |
0 |
(二)调剂原则及要求
1.上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左右。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申请调剂专业原则上要与其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我院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笔试(120分钟)、政治笔试(60分钟);
2.面试:(1)专业课面试(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2分钟、专业问答8分钟);(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无领导小组讨论)(20分钟);(3)外语综合面试(每人8分钟);
3.复试笔试和面试内容及参考书目以我院《2014年全日制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招生简章》为准。面试采取口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四)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总分为5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政治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综合面试、综合能力考核各占20%;
3.专业课笔试、政治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综合面试、综合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4.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五)复试通知
考生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位教育”网页,查看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
(六)复试日程
复试时间:2014年4月7日至4月9日,具体安排为: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备注 |
4月7日 |
8:30-17:00 |
报到 |
注册中心一层 |
具体安排详见我院网站复试信息查询 |
4月8日 |
7:00-10:00 |
体检 |
北京市顺义区 中医院 |
须空腹,携带身份证; 体检费130元/人; 早7:00教学楼门口集合 |
4月8日 |
13:30-15:30 |
专业课笔试 |
教学楼 105、117教室 |
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
4月8日 |
16:00-17:00 |
政治笔试 |
教学楼 105、117教室 |
闭卷;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
4月8日 |
19:00-20:00 |
资格审查 |
教学楼 105、117教室 |
未参加者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
4月9日 |
08:30-12:00 13:30-17:00 |
面试 |
教学楼 |
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 |
(七)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自述6份,面试时提交面试秘书(具体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八)录取工作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进行技术性复审后,将考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政治笔试、专业课面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加权、外语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外语口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复试成绩。
1.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50%。
2.下列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⑵体检不合格者。
四、复试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在相应规定时限内,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4.院纪委监督部门选派专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监督。
5.我院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请查询我院网站,拟录取名单预计4月中旬公布。
网址:会计硕士http://www.nai.edu.cn/study/mpacc
审计硕士http://www.nai.edu.cn/study/maud
6.研究生部电话:010-64505171/64505024 韦老师/王老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4505103/64505003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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