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9/10 11:03:48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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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业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20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91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0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

  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20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四、2020年学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批复和备案的学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国家“双一流”院校考生及“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国家“双一流”院校及“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生人数。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当年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学校提供证明,否则学校可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 试

  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学校可允许(非必须)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十、按照国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也可由考生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20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81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

  其 它

  一、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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