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9/17 13:35:37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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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学校设有22个学院、4个公共教学机构、43个科学研究机构、1个独立学院和1所附属实验学校。学校拥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数学、化学、地理学5个一级学科列入自治区财政资助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学科。

  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拟定的,因2020年招生计划尚未正式下达,各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后期可能存在变动情况。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当年一志愿生源情况等适当增减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本校一志愿考生。针对当年一志愿和调剂生源均不充足的学科专业,将动态核减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并用于生源充足且生源质量较好的学科专业。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根据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一志愿上线情况和调剂生源情况决定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学科专业。

  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施硕导评聘分离制度,根据当年硕导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情况等决定当年硕导招生资格,2020年获聘招生资格的硕导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和网站的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时间为准。)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点的实际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点在研招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yz.chsi.com.cn),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户口或学习、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按指定的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和照相。

  3.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确认本人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杜绝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行为。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及复试

  (一)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初试科目中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附件2)。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三)复试

  1.我校参照教育部划定分数线,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其学历(学籍)信息必须可在国家或地方权威机构网站查询或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8.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所有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由我校进行认真核实。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具体安排由我校确定并公布。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我校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有关2020年录取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需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校可根据培养需要适当调整。

  七、收费标准

  (一)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

  (二)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元/生·年,翻译硕士和艺术硕士收费标准为14950元/生·年。若有变动,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三)其他收费项目(如住宿费)按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费。

  八、其他

  (一)奖助学金(另文发布)。

  (二)学校有权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或复查,特别是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标准(规定)者,一律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以及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报读研究生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各种关系,若因考生处理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阅读或阅读不仔细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五)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硕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一)网址: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二)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三)联系电话:(0771)3905906。

  (四)电子信箱:84490007@qq.com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冲突或未涉及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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