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20考研招生简章

2019/9/30 11:18:17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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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5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 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 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0 年5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 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生一万元)。

  8、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3、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65人 (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 , 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考试科目

备注

初试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①101政治②204英语二③349药学综合④无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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