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9/30 14:01:52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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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2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7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

  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学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考试科目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它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

  统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

  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

  (二)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届时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1.我校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网上查询。复试地点:渤海大学。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学制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中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035101法律(非法学)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为2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术型最 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 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按学年收取。学术型8000元/年,专业型8000—100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奖助政策

  (1)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奖助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奖学金、渤海大学校长奖学金。

  (2)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理、工、管理类学科一志愿或调剂考生一次性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其他学科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25%的,一次性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8000元;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25%—50%的,一次性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

  (3)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一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5,一次性享受金额为5000元;二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 5,一次性享受金额为2000元;三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5,一次性享受金额为1000元。

  (4)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原“985工程”、原“211工程”院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毕业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5000元。以上与其它奖励可以兼得。

  (5)所有推免生不享受学生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正常享受。

  八、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软件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其它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九、其他

  1.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

  2.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执行。

  3.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名额占总的招生计划。

  十、联系方式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电话:0416-3400137 传真:0416-3719121

  邮编:121013

  联系人: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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