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0/14 13:28:12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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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财经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6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授权领域等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其所在本科院校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四、报名

  按照《规定》要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网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按照《规定》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做出以下要求: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请在我校官网查看考试安排的通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选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自主命题,考试范围详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四)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也不得提前出场,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查询。

  六、复试

  按照《规定》第四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做出以下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另行公布。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查看《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自命题参考书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和其他课程的测试在复试中进行,除此外,会计硕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采取面谈、“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七、调剂

  根据《规定》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四条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制定具体的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并将在官网予以公布。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按照《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学习方式

  录取后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就业方式

  录取后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学制、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奖助政策与学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资助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水平特别突出者,资助标准为20000元/年,覆盖率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覆盖率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学硕新生资助分为四个等级:一等12000元/年、二等10000元/年、三等8000元/年、四等5000元/年。

  新生学业奖学金专硕新生资助分为两个等级:一等8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其中工商管理、应用统计、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专业覆盖面可达100%,会计专业评优资助。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8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三等3000元/年。

  (4)研究生“三助一辅”助学金主要资助“助教”、“助研”、“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三助”资助标准3000元/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资助标准12000元/年。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6)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16000元/生·年。

  6.培养校区及住宿费

  (1)培养校区

  公共管理学院:雁塔校区;

  法学院、文学院:翠华校区;

  其他学院:长安校区。

  (2)住宿费

  长安校区:1200元/年

  其他校区:800元/年

  九、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

  2.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中,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通知和注意事项。

  4.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大学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所有时间点以及招生要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 号)执行。

  5.单位代码:11560

  研究生院邮箱:xcyjsy@163.com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1556499

  学院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邓老师 81556305

  统计学院:朱老师 81556280

  商学院:王老师 81556356

  管理学院:王老师 81556261

  信息学院:李老师 81556317

  法学院:张老师 82348334

  文学院:王老师 82348309

  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 82348607

  马克思主义学院:侯老师81556652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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