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0/17 14:09:15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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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简介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已修大学本科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c.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等(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专业型)、公共卫生(专业型)、电子信息(专业型)、药学(专业型)、公共管理(学术型)。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包含应届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相近。

  4.现从事职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5.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肿瘤学(105113肿瘤放射治疗方向)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五、学位类型及培养方式

  (一)学位类型:

  1.学术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2020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二)培养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仅招收个别专业)。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日9:00-22:00。

  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通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

  我校将按照一级学科确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和入学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20年9月)、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上交各分委员会。

  八、费用标准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二)住宿费: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教材费:自理。

  九、奖助学金政策

  (一)推免生优待政策。我校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奖助金额2万元/人,奖励范围为所有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推免硕士生可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计划。优秀研究生嘉奖,按照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评定,向基础学科倾斜。

  (三)学业助学金(生活补助)。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

  (四)学业奖学金。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博士最高18000元/年,硕士最高8000元/年。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

  十、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考生需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内容。

  (五)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六)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十一、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036

  邮箱:smuzsk@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510515

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联系人
医学技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刘老师,020-61648552
口腔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口腔医学院,附属省口腔医院,附属深圳口腔医院张老师,020-62787678
特种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法医学院郑老师,020-61648748
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卫生管理学院高老师,020-61647194
马列与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徐老师,020-61648577
基础医学与生物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基础医学院邱老师:020-61648190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医药学院梁老师,020-62789110
生物医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高老师,020-6164779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共卫生学院陈老师,020-62789130
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药学院李老师,020-61648411
护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护理学院赵老师,020-61648491
第一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南方医院、皮肤病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潮州市中心医院、云浮市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萍乡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南京总医院、解放军广州总医院、解放军武汉总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解放军第181医院谭老师,020-62787530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珠江医院、顺德医院、南海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深圳市恒生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市博爱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解放军陆军总医院、解放军海军总医院、解放军第305医院、郑州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陈老师,020-61643033
第三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三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医学)、第五附属医院、深圳医院、上海奉贤区人民医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市华侨医院、惠州市中医院(临床医学)、肇庆市中医院(临床医学)、佛山市中医院(临床医学)、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范老师,020-6278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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