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0/22 14:12:11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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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翌年招收博士生。设有87个本科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二、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招生专业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方向近年招生人数另行发布。

  (二)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项报考条件中的第1-3条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考试科目为867素描、870图形设计和886书法创作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18江苏师范大学)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和初试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请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拟安排在2020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及旅游管理硕士(代码1254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学费20000元/年,艺术硕士学费12000元/年,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学费均为100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报考我校的“双一流高校”(含一流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学金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学业成果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专业实践成果和学科竞赛成果按项分别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奖励。

  (6)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7)设立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8000元/项。

  (8)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专业学费15000元/年,教育硕士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

  十、住宿安排和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与录取栏目上发布。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500192;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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