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0/22 14:29:59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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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18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生1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180人左右。因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目录内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以及生源情况在录取时适当调整。

  2020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人。其中,全日制专硕10人,非全日制专硕10人。专项专用。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MBA)除外】,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请查看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备注栏说明。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或全国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六、复试

  我校复试时间在2020年4月中上旬,复试内容一般为一门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专业素质面试等。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具体科目见我校加试科目目录。会计专硕(MPAcc)、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要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视生源情况一般实行适当比例的差额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录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复试或录取。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学籍学历审核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查批准后正式录取,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2年,其他2.5-3年(具体见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九、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年学费标准

专业

学习方式

学费标准(万元/学年)

学术硕士

全日制

0.8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日制

2.9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3.5

会计专硕(MPAcc)

全日制

2.6

会计专硕(MPAcc)

非全日制

3

公共管理硕士(MPA)

非全日制

1.5

工程管理硕士

全日制

1

工程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

1.2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1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中外班)

全日制

见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

  十一、奖助政策

  1.学校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设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学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同时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其中,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3万,一等奖1.2万,二等奖0.8万;学校还设有研究生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及奖励,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各类奖学金总和生均不少于0.8万/学年;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学年。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奖助学金外,还可承担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领取相应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者还可申请助学贷款。

  3.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凡获本科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一般均可被接收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不低于1.2万),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参加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十二、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住宿情况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根据宿舍房源状况,尽量安排住宿。

  十四、培养所在校区

  目前除冶金工程所在校区为张家港校区外,其他均在镇江校区。

  十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江苏科技大学与俄罗斯奥加辽夫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能源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编号为:MOE32RU1A20181949N。

  招生学院代码:02A 招生学院名称: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条。

  培养模式:采取“1+1+0.5”全日制培养模式,中俄学生混班联合培养。即项目学生的标准学制为2.5年,第1年在我校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培养任务由我校与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教师共同承担。第2年学习结束后,学生成绩合格,用英文完成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同时满足莫尔多瓦国立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其他相关要求后,可获得由莫尔多瓦国立大学颁发的与该校本土学生一致的硕士学位证书;第2.5年学生在我校继续开展江科大要求的科研和实践培养环节,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答辩后,可获得由我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费:第1年、第2.5年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3万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按1.5年收),第2年在莫尔多瓦国立大学期间按照莫尔多瓦国立大学国际生的学费标准缴纳(约为1.2万/生/年,以当年莫尔多瓦大学收费标准为准)。学校面向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并采用中外学生混班培养的创新模式,用于鼓励和支持本校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的培养。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查阅教育部文件,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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